根据OSHA危害沟通标准, 如果大学员工运送危险化学品,大学/员工将成为“制造商”或“分销商”.以下是OSHA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经销商的要求摘录:
风险分类
(b)(1)本节要求化学品制造商或进口商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的危害进行分类, 所有雇主都应该向雇员提供他们接触到的有害化学物质的信息, 通过危险沟通程序, 标签和其他形式的警告, 安全数据表, 信息和培训. 此外,本节还要求经销商将所需信息传递给雇主.
(b)(iv)根据本规则,装运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雇主被视为化学品制造商或分销商, 因此,必须确保离开实验室的任何危险化学品容器都按照本条第(f)段的规定贴上标签, 并按照本条第(g)(6)及(g)(7)段向分销商及其他雇主提供安全数据表.
标签
1910.1200(f)(1) "The chemical manufacturer, 进口国, 或经销商应确保每个离开工作场所的危险化学品容器都有标签, 有标记的. 未分类的危险不需要在容器上注明. 化学品制造商或进口商被要求在哪些地方贴上标签, tag or mark the following shall be provided: (i) Product identifier; (ii) Signal word; (iii) Hazard statement(s); (iv) Pictogram(s); (v) Precautionary statement(s); and, (vi)的名字, address, 还有化学品制造商的电话号码, 进口国, 或其他责任方.
(f)(2)化学品制造商, 进口国, 或经销商应确保根据(f)(1)(i)至(v)段提供的信息符合附录C, 标签元素的分配, 对于危险化学品的每个危险等级和相关的危险类别, 突出显示, 及英文(如有需要,亦可包括其他语言).
SDSs
1910.1200(g)(7)(i) "Distributors shall ensure that 安全数据表, 更新信息, 是否提供给其他分销商和雇主的第一批货物,以及在材料安全数据表更新后的第一批货物."
1910.1200(g)(7)(ii) "The distributor shall either provide material 安全数据表 with the shipped containers, 或者在装运之前或装运时将它们发送给其他分销商或雇主."
美国交通部(DOT)
运输部是一个美国联邦机构,负责管理危险物质的运输, 从美国或经过美国. 交通部法规见于联邦法规第49部分(49 CFR)。, 受法律强制执行, 如果不遵守规定,可能会被处以巨额罚款和其他处罚. 这些规定和要求适用于任何下列人员, 关于危险货物或危险材料的:
- 交通优惠
- 传输
- 造成危险货物运输的
- 装卸运输车辆或飞机
- 确定有害物质的危害等级
- 选择或灌装危险品包装
- 用于密封已灌装或部分灌装的危险材料包装
- 在包装上标记或贴上标签,表明它含有有害物质
- 准备运输文件
- 提供和维护应急响应信息
- 审查运输文件,以核实是否符合有害物质法规或国际等效法规
- 生产和/或测试危险品包装材料
这些人被运输部认为是危险品雇员.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DGR)是危险品航空运输的行业标准. 虽然IATA不是联邦或国际监管机构, 在一般情况下, 除非危险品航空运输遵循国际航空运输协会DGR, 航空公司不接受这批货. IATA不适用于仅通过地面运输运输的包裹.
运输部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都对包装和运输危险材料的人员有具体的培训要求.
运输部要求对准备运输包裹的危险品员工进行初步培训,包括一般意识/熟悉, 函数专用, 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 每三年需要进行经常性培训.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要求进行类似的培训,但需要每两年进行一次经常性培训.
这种培训必须与EHSO协调,因为常规课程不定期提供.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所在学校的EHSO.